湘财院党发﹝2016﹞5号
院属各部门:
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,掌握干部动向,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、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银河yh0076于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等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》(湘办[2014]40号)、省委教育工委、省教育厅《银河yh0076于建立和严格执行省属高校主要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》(湘教通[2015]481号)、《银河yh0076因公出国(境)管理规定》(湘财院院发[2014]43号)、《银河yh0076副处及以上干部因私事出国(境)管理暂行办法》(湘财院党发[2014]15号)、《银河yh0076教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暂行办法》(湘财院院发[2015]16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,现就建立并严格执行科级以上(含科级)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的有银河yh0076要求补充通知如下:
一、党委书记、校长,离开本省出差、休假、学习,须提前2天,以书面请示省教育厅领导同意。因紧急事项临时出省的,必须在成行前向省教育厅请示,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备案。
二、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离开学校出差、休假、学习,应及时请示党委书记、校长同意,并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备案。
三、部门党政正职(含主持工作的副职)离开学校1天,须请示分管(联系)校领导同意,并报告书记、校长;离开学校2天(含2天)以上,需请示书记、校长同意。
四、部门副职(含副处级干部)离开学校1天,须请示部门正职同意,并报告分管(联系)校领导;离开学校2天(含2天)以上,需请示分管(联系)校领导同意。
五、科级干部离开学校2天,须请示部门正职同意,并报告分管(联系)校领导;离开学校3天(含3天)以上,需请示分管(联系)校领导同意。
六、学校各级干部离开学校5天(含5天)以上,需报组织部备案。
七、所有办理因公因私出国(境)手续的干部,需按程序报批。
八、部门正副职原则上不能同时离开学校(参加中央或全国性重要活动,省委省政府或全省性重要会议活动除外)。确因工作需要同时外出的,应书面请示说明情况。
九、部门党政正职离开学校时,应按职务顺序确定1名副职主持工作。
十、请示、报告、报备可以是电话、短信或书面形式。
十一、组织部门要不定期会同监察、人事等部门对各单位的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,并及时通报相银河yh0076情况。凡没有履行请示报告手续,给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,学校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附件:《银河yh0076干部外出请示报告表》
特此通知
2016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