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财院党发﹝2016﹞31号
校属各单位(部门):
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:
冉晋同志任党委办公室(学校办公室)机要文秘科副科长;
年颖同志任学校办公室督办与信息科副科长;
张文同志任学校办公室档案信息与利用科副科长;
何妍同志任党委宣传部(统战部)新闻中心副主任;
周雅同志任学生工作部(学生工作处)思想政治教育科副科长;
贺文静同志任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副科长;
张雄同志任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副科长;
刘桢同志任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副科长;
李民栋同志任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创新创业办公室副主任;
李买连同志任财务处综合稽核科副科长;
易锋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房屋与土地管理科副科长;
祝聃同志任保卫处综治科副科长;
尹湘东同志任保卫处安全管理科副科长;
易栋同志任后勤处工程建设科副科长;
蔡奕帆同志任会计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蔡益华同志任会计学院学工办副主任;
袁冶同志任财政金融学院综合办副主任;
唐甜同志任财政金融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刘丽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肖艳娟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学工办副主任;
贺灿卫同志任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综合办副主任;
戴亮同志任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孙颂丰同志任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学工办副主任;
伍铁建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综合办副主任;
黄祯同志任外国语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肖叶枝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学工办副主任;
荣健荣同志任工程管理学院教科办副主任;
刘盛祥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科副科长;
谭建同志任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技术部副主任;
朱颖同志任团委组织宣传科副科长;
彭芳同志任校友会秘书处(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)综合科副科长;
陈勇同志任驻村帮扶队副队长(副科)。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11月25日算起,任职试用期为一年。
特此通知
2016年1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