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财院院发﹝2016﹞50号
校属各单位(部门):
经学校研究决定:
杨安娜同志任学校办公室主任(兼);
王花球同志任监察处处长(兼);
余新明同志任学生工作处处长(兼);
刘茂盛同志任发展规划处处长(兼);
王颖梅同志任评估办主任兼教务处处长;
彭程甸同志任科研处处长;
蒋勇威同志任招生与就业创业指导处处长;
黄从军同志任财务处处长;
卿文洁同志任审计处处长;
阮礼军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;
刘纳新同志任会计学院院长;
刘铁明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院长;
刘岗同志任外国语学院院长;
李德祥同志任工程管理学院院长;
钟奇江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;
喻赛龙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院长;
刘钟理同志任实验实训教学中心主任;
谭朔同志任网络信息中心主任;
郭丽同志任图书馆馆长;
王建成同志任学报编辑部主任;
胡大伟、徐焱、欧阳秀雄同志任督导员(正处长级);
欧阳海峰同志任保卫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银鹏同志任后勤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李涛同志任校友会秘书处处长(试用期一年);
以上同志中,杨安娜、王花球、余新明、刘茂盛、王颖梅、彭程甸、蒋勇威、黄从军、卿文洁、阮礼军、刘纳新、刘铁明、刘岗、李德祥、钟奇江、喻赛龙、刘钟理、谭朔、
郭丽、王建成、胡大伟、徐焱、欧阳秀雄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5月31日算起;欧阳海峰、李银鹏、李涛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7日算起。
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,不另行文。
特此通知。
201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