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财院院发﹝2016﹞51号
校属各单位(部门):
经学校研究决定:
杨晓棠同志任档案馆馆长(副处级);
罗辉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(兼);
田梦飞同志任高教研究所所长兼发展规划处副处长;
刘征、李小娟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;
邓永红同志任评估办副主任;
李铁群同志任审计处副处长;
李卫华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;
杨健同志任会计学院副院长;
罗四维、肖燕飞同志任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;
陈建、梁辉煌同志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;
向占宏同志任信息技术与管理学院副院长;
李茂华同志任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;
肖平飞同志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;
王旭红同志任工程管理学院副院长;
刘振强同志任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;
周春花同志任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;
李光宇同志任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副主任;
朱思文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;
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6年7月11日算起,其原任职务自然免除,不另行文。
免去欧雪银同志的教学评建办副主任职务;
免去谢勍同志的信息管理系副主任职务;
免去王芳同志的外语系副主任职务;
免去黄永军同志的体育课部副主任职务。
特此通知。
2016年7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