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财院组通﹝2017﹞28号
各党总支、党支部:
根据中组部安排和《中共湖南省组织部银河yh0076于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》(湘组【2017】50号)文件精神,要求在党员组织银河yh0076系集中排查的基础上,对全省党组织和党员等基本信息进行采集,建立党员电子身份信息,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,运用信息系统开展业务应用,逐步推动党组织工作信息化、规范化。根据文件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情况,现就我校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基本采集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采集内容
采集内容共26项(详见附件1、附件2),其中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10项、党员基本信息16项。
二、工作安排
信息采集工作由党委统一组织领导,各党总支、党支部具体实施,8月20日前完成全部信息采集、校核、入库等工作。具体任务和工作步骤如下:
(一)党总支、党支部
1.采集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。由党支部、党支部指定的信息采集员,通过查阅党组织成立文件和所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,对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进行采集,填写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1)。
2.采集党员基本信息。党支部向党员发放《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》(附件2),指导党员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确认。因外出、失联、年老体弱等原因无法填写表格的,可由他人代为填写。因外出等无法签字的,可由信息采集员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微信等方式向党员确认信息,并标注在信息采集表上。本项工作由各总支、支部书记负责。
3.初核信息。党总支、党支部通过比对党组织成立文件、居民身份证、党员名册和其他相银河yh0076材料,对采集到的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、党员信息进行逐一核对,确认信息是否真实完整、填写格式是否符合规范。核对无误后,由信息采集员和党组织书记在信息采集表上确认签字,报送党委组织部。
上述工作,党总支、党支部应于2017年7月4日前完成。
(二)党委组织部
1.复核信息。收集汇总各党总支、党支部报送的《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》和《党员信息基本信息采集表》,组织专门人员,依据党组织成立文件、党员档案和其他相银河yh0076材料,对信息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进行逐一复核。核对无误后,加盖党委公章确认,存档备查,为信息录入提供依据。
2.录入信息。组织专门人员把党委所在单位信息、下级党组织和所在单位信息、党员信息逐项录入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。
上述工作,党委组织部将于2017年7月20日前完成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明确工作职责。党委组织部负责本次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,确保信息采集覆盖所有党支部、所有党员,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。各党总支、党支部书记为本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抓好这项工作,要指派一名业务熟、责任心强的党务工作者作为联系人,负责信息汇总、录入、校核等工作。
(二)保证信息质量。党委将全程督查指导信息采集、录入、校核等工作全过程,对于弄虚作假、敷衍应付的将进行通报批评,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银河yh0076人员的责任。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党员组织银河yh0076系集中排查成果,对信息内容严格把银河yh0076、认真核对,确保信息准确、完整、规范。信息采集表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存档,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将相银河yh0076电话记录、短信、微信等确认信息留存备查。
(三)注意安全保密。各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强化保密意识,在组织进行数据汇总、校核、录入等工作中,除正常业务需要外,一律不得向外提供、发布和泄露有银河yh0076信息。对因违规泄露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组织和个人,要严肃追究责任。
四、补充说明
(一)个人信息采集中涉及到的工作岗位代码由人事处提供数据为准(填写代码分别为0211、0212、0315);加入党组织日期要精确到日,个人入党时间记不清楚的,以支部为单位去人事处查个人档案;学历请按附件2中的学历代码填写;家庭住址要精确到具体到门牌号。
(二)对信息采集期间新发展和新转入的党员信息要及时采集。对采集过程中发现不准确、不完整、不规范的信息,要及时更正、补充、完善。组织银河yh0076系仍未转出的流动党员,各党总支、学生支部要认真排查,一定要实事求是,决不允许隐瞒不报,决不允许弄虚作假。
(三)仍未取得联系的党员或停止党籍的失联党员,可先采集已知信息,待取得联系或作出相应处理后更新信息。对此,各党总支在采集和录入信息时,掌握什么信息就录入什么信息,甚至有的失联党员只掌握姓名,也可以录入系统,今后再更新维护信息。
(四)在填写党员“党籍状态”时,在“正常”和“停止党籍”中勾选1项。停止党籍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因出国或去港澳长期定居等原因停止党籍的;二是在组织银河yh0076系集中排查中仍未取得联系而停止党籍的。
2017年6月19日
附件1+党组织和所在单位基本信息采集表.doc
附件2+党员基本信息采集表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