湘财院组通﹝2017﹞17号
根据《银河yh0076于评选表彰201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》(湘教工委通【2017】11号)和《银河yh0076于推荐2017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》(湘财院组通【2017】14号)文件精神,经各二级学院党总支提名,党委组织部考察评审,学校拟推荐2013级国际经济与贸易三班欧阳嘉原、2014级土地资源管理一班赵浩为全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,现予以公示。
对上述两位学生的推荐有不同意见者,请于2017年4月15日下午4点前到学校纪委(88811107)、党委组织部反映(88811029)。
特此公示
2017年4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