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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河yh0076于开展“团员先锋示范班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
编辑:朱颖 发布时间:2017-06-22 点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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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财院团发﹝2017﹞9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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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河yh0076于开展“团员先锋示范班”创建活动的通知

各学院团总支:

为贯彻落实团中央《银河yh0076于在全团集中开展“学习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”教育实践的通知》要求,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荣誉感,结合学校学风建设工作,特举办此活动(该项活动为团员“一学一做”系列活动的子活动之一),具体安排如下:

1.以团支部为单位,在校属各学院中,挑选出第一批团员先锋示范班候选单位,其中,会计学院二个,其他各院一个,共九个(仅限于2016级)。

第一批团员先锋示范班实行申报原则,申报基本条件为:能认真完成学校团员“一学一做”系列活动各项任务,且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学校学风建设制度要求,班风班纪良好,晚自习出勤率、寝室卫生合格率等各项指标在本院位于前列。申报时间为:5月2日上午12:00前(申报表见附件)

2. 每周校团委、学生处分别牵头组织检查2016级各团支部晚自习出勤率、寝室卫生合格率,并将申报团支部的检查结果公布于校学生会宣传橱窗。

3.申报团支部可设计具有自己团支部特色的标识、徽章及口号,公布于学生会宣传橱窗。

4.每学期末统计一次结果,评选出前三名的团支部为“团员先锋示范班”,颁发证书以示表彰,获奖支部所在学院的学生管理奖励绩效考核可以加分,且在参加团中央、团省委的类似优秀集体评奖中,可优先推荐。

5.出现以下情况者,取消其评选资格:

(1)任一周晚自习出勤率低于90%;

(2)任一周寝室卫生合格率低于90%;

(3)学风建设检查中(从通知正式下发之日起),团支部集体或者个人受到学校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等情况的;

(4)未完成“一学一做”系列活动各项任务的。

2017年4月2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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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团员先锋岗申报表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