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术报告厅是学校重要的学术交流活动场所。为加强报告厅管理,充分发挥其作用,根据学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1、学术报告厅主要用来举办学术交流活动、有校内外专家或校领导参加的会议、报告,或者经校领导批准的全校性活动等,部门的各种会议及各类学生活动原则上不使用学术报告厅。
2、报告厅由图书馆办公室统一管理。具体负责报告厅使用的时间预约、使用申请表的收集、钥匙的交接及报告厅卫生、设备的维护与协调处理。
3、报告厅使用实行提前预约制度。校内二级单位(部门)使用报告厅,需提前填写《学术报告厅申请表》(附表1),分别由使用部门、图书馆和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同意并盖章,再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钥匙交接。
4、当使用时间有冲突时,按全校性会议优先、先申请者优先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。
5、进入报告厅须衣着整齐、举止文明,禁止外穿背心、拖鞋者进入。报告厅内严禁吸烟,不准随地吐痰、乱丢垃圾。
6、报告厅内设有电子显示屏,可设置、显示会标。报告厅内不得随意张贴或悬挂各种海报、横幅、标语、广告等,不得使用双面胶、图钉、订书针、钉子等对桌面、墙面和地面有污损或破坏的物品。报告厅内禁止高声喧哗,禁止使用自带音响、扩音器等设备。
7、本办法解释权归银河yh0076图书馆所有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017年3月10日
学术报告厅使用申请表2017.do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