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依法加强学校采购工作的管理,规范工程项目采购行为,强化采购人的主体责任,加强采购内控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《湖南省政府采购工程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及湖南省有银河yh0076政府采购与招投标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《银河yh0076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程,是指建设工程及与工程建设有银河yh0076的货物、服务。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、拆除、修缮等;
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银河yh0076的货物,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,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、材料等;
本办法所称与工程建设有银河yh0076的服务,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、设计、监理、造价、检测、代建等服务。
第三条 学校工程项目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。
第四条 学校各单位需采购的工程项目,必须通过学校采购审批程序和资金预算确认后方可实施。
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
第五条 学校成立采购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领导小组),负责研究决定采购工作的重大事项。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、校长担任,副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处、基建处、后勤处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,资产管理处、纪委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基建处、后勤处、工会等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常设成员,根据采购项目需要相银河yh0076使用部门负责人为该领导小组成员。
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:
(一)全面领导学校招标采购工作
(二)讨论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中的重大事项
(三)讨论、审查学校招标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
(四)审定学校“评标专家库”成员
(五)讨论、审查学校年度采购计划,确定采购方式
(六)讨论、审查重大项目的采购工作,审定本应招标而因特殊情况无法实施招标项目的采购方式
(七)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
(八)研究需要提请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决定的重大合同、重要招标文件、重要事项的议题
第六条 学校资产管理处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,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招标与采购工作的组织与协调,主要职责有:
(一)执行国家、省级政府采购有银河yh0076法律法规以及学校采购政策和规定;
(二)负责学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管理的规章制度建设工作;
(三)负责全校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管理,负责受理、主持学校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;
(四)负责学校与政府招标管理机构、社会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与协调,配合处理相银河yh0076投诉事宜;
(五)负责招标有银河yh0076文件资料的整理和立卷归档;
(六)承办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第七条 相银河yh0076部门工作职责
(一) 基建处
1.负责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工程及与此相银河yh0076的设计、勘察、监理、施工、造价、检测、代建等项目的立项、论证、采购需求、技术参数、设计、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、合同起草及签订、项目验收和文件归档等;
2.负责10万元以下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工程等项目招标采购的组织及学校指定由基建处负责的项目。
(二) 后勤处
1.负责除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以外的维修、改造、装修、拆除工程等项目的立项、论证、采购需求、技术参数、设计、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的编制、合同起草及签订、项目验收和文件归档等;
2.负责除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以外的维修、改造、装修、拆除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的组织及学校指定由后勤处负责的项目。
(三)财务处:参与采购项目预算立项审批,审核采购资金来源,参与采购文件的审核,参与采购合同会签,按合同要求严格把银河yh0076资金支付等。
(四)审计处:负责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审定、采购文件的会审和采购合同的会签等。
(五)纪委:负责对学校招标采购活动的合法性、规范性进行监督;对招标采购活动中的投诉与举报进行处理,对招标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追责问责。
(六)工会:参与10万以上工程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及合同的会签。
第三章 采购范围、采购形式、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
第八条 使用学校经费采购 2 万元(含)以上的工程项目,应当纳入采购范围。未纳入采购范围的,各部门应制定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,按内部控制制度进行采购。
第九条 根据采购金额大小及相银河yh0076招投标法律法规,采购形式分为政府采购和非政府采购,非政府采购实行学校集中采购和部门分散采购,严禁将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采购。
第十条 限额标准及采购方式
(一)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方式
根据湖南省政府采购公布的当年限额标准,凡达到当年度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工程项目必须执行政府采购。
100万元(含)~400万元的项目,由资产管理处委托社会代理机构,按照竞争性谈判、竞争性磋商、单一来源等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组织政府采购;
400万元(含)以上的项目,由资产管理处委托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公开招标。
(二)非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方式
1.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及方式
10万元(含)~100万元的项目,由资产管理处或委托的社会代理机构参考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。
2.部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及方式
10万元以下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工程等项目招标采购,由基建处参照学校采购制度制定相应的采购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;
除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扩建以外的维修、改造、装修、拆除工程等项目(雷锋校区5万元以下的项目除外),由后勤处参照学校采购制度制定相应的采购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;
雷锋校区5万元以下除新建(含与新建相银河yh0076的拆除工程)、改扩建以外的维修、改造、装修、拆除工程等项目,由雷锋学院参照学校采购制度制定相应的采购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。
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具备在电子卖场实施采购的,应按照《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》(湘财购〔2019〕27号)和《银河yh0076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第十一条 湖南省对招标与采购工作适用范围及标准另有规定的,从其规定。
第四章 采购审批程序
第十二条 采购审批权限和程序
(一)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,由使用部门按照银河yh0076工程项目采购审批表(见附件1)规定的权限,按下列程序审批:
1.采购预算5万元以下的项目,由使用部门或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立项,由使用部门、项目管理部门、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审批;
2.采购预算5万元(含)~10万元的项目,由使用部门或经费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立项,使用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、项目管理部门、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、审计处审批;
3.采购预算10万元(含)~100万元的项目,由使用部门立项,使用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、项目管理部门及其分管校领导、财务处及其分管校领导、资产管理处及其分管校领导、校长(50万元及以上)审批。
(二)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,使用部门完成采购审批手续后,资产管理处还需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进行报批。
第五章 采购工作程序
第十三条 部门分散采购的工作程序
部门分散采购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实施,履行下列工作程序:
(一) 采购审批;
(二) 发布采购公告;
(三) 接受供应商投标;
(四) 组建3人及以上单数评审小组组织评审;
(五)发出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,评标结果在校内公示1个工作日,无异议后发出中标通知书;
(六)资料整理归档(邀请招标公告、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、报名表、开标记录表及合同协议等)。
第十四条 学校集中采购的工作程序
学校集中采购由资产管理处或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,履行下列工作程序:
(一)接受使用部门的采购申请。采购申请包括以下资料:审批后的银河yh0076工程项目采购审批表(附件1)和工程造价上限值审计报告、相应附件和材料(含工程量清单、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等);
(二)编制采购文件,进行文件论证,发布采购公告;
(三)接受供应商投标;
(四)组建评审专家小组;
1.技术简单、普通项目评标小组由使用部门、归口管理部门、财务处、审计处、工会组成;
2.技术复杂、情况特殊且采购小组认为有需要的项目,由采购领导小组组建评审专家组。
(五)组织评审;
(六)发布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;
(七)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;
(八)合同的审核会签;
(九)资料整理归档(邀请招标公告、采购需求及评标办法、报名表、开标记录表及合同协议等);
(十)委托社会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的,由社会代理机构参照相银河yh0076规定组织实施。
第十五条 政府采购的工作程序
立项金额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100万元(含)以上的工程项目,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协调,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代理机构负责组织,按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的相银河yh0076规定实施。
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政府采购新改扩工程,需履行“双备案双公告”程序。
第六章 合同签订、履行、验收、文件归档
第十六条 合同签订
中标(成交)供应商持中标(成交)通知书自中标(成交)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学校签订合同。合同签订按照《银河yh0076合同管理办法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(见附件2)。合同审查会签部门应当根据本部门工作职责,在会签或参与重大合同谈判过程中,负责审查合同主体、内容、形式的合法性、严密性和可行性,对合同项目及合同本身应当提出具体修改意见。
除学校指定外,建设单位(或归口管理部门)负责合同的起草及签订,合同中必须约定校方合同履行监管责任部门和项目负责人。
第十七条 合同履行
合同正式审签后,建设单位(或归口管理部门)具体负责合同的履行(执行)、变更(须办理相银河yh0076手续确认)、中止和解除、合同纠纷的处理等工作。除学校指定外,建设单位(或归口管理部门)为合同履行的监管责任部门,合同约定的校方项目负责人为合同履行监管第一责任人。
第十八条 合同验收
采购合同执行完成后,由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验收。
第十九条 采购资料的归档
采购工作结束后,采购部门负责将采购文件、评审过程的记录及其他相银河yh0076文件等资料一并整理成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管,按学校档案管理规定移交学校档案馆。
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
第二十条 采购活动,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银河yh0076规章制度。
(一)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,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银河yh0076招投标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开展工作,认真执行学校采购管理办法,主动接受社会监督。
(二)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,必须坚持原则,秉公办事,不准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;不准接受投标人、中介人及其他利害银河yh0076系人的贵重物品、回扣或有价证券;不准参加对方组织的各种娱乐旅游活动。
(三)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,必须严守机密,不得透露和变相透露内部掌握的情况和其他客户的资料;不得徇私舞弊、搞内外串通。
(四)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,在合同的订立、履行和验收过程中,应当切实履行好自身的工作职责,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,努力维护好学校利益。
(五)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上述相银河yh0076规定,且产生较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由学校纪委按照有银河yh0076规定进行查处。
第八章 附 则
第二十一条 学校所属二级法人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有银河yh0076规定,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办法。
第二十二条 学校之前相银河yh0076文件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,以本办法为准;本办法其他未涉及的规定,均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等有银河yh0076法律法规为准。上级部门政策如有调整的,以上级部门最新出台的政策为准。
第二十三条 本《办法》自印发之日起施行,由资产管理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