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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
供稿人:陈风光  责任编辑:陈风光  2017-09-20  点击次数:  

 一、在学生宿舍区内严禁任何人擅自挪用、损坏消防设备和消防设施。

 二、严禁私乱拉接电线、电源,随意改变用电线路等不符合安全用电的行为。

 三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炉、热的快、电饭堡、取暖器、电熨斗、电热毯等,以防引起火灾事故。

 四、严禁将易燃、易爆、剧毒等危险物品带入学生宿舍区,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。

 五、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内使用明火,如煤油炉、液化气炉,酒精炉、蜡烛等,如特殊情况使用蜡烛者,必须做到人离烛灭。

 六、严禁在学生宿舍区内或走廊内焚烧垃圾、废纸,以防导致火灾发生。

 七、严禁躺在床上吸烟、乱扔烟蒂、火柴梗等易燃物品。

 八、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堵塞消防通道,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 九、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轻重,将追究其相应责任。